
除涉及国家秘密和确实不宜公开的外,各单位对议案审议和代表建议的答复及办理情况,都应当依法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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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3月10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工作人员在认真工作。图/新华社
文 | 鲁子舜
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提供的消息,到大会主席团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,大会秘书处共收到议案226件和代表建议7000余件。会后,这200余件议案将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,7000多件代表建议将交200余家单位研究办理。
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,是其执行代表职务、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的重要形式。代表来自人民、植根人民,他们的议案建议直接源于基层的调研和群众的呼声,是人民群众意愿的“晴雨表”和“直通车”。
可以说,每一件议案建议都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凝聚着代表和基层群众的共同期待。认真审议议案和办理建议,就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就是以实际行动回应民众关切,解决老百姓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。
近年来,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议案建议工作,出台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相关规定,建立了重点建议督办制度,并定期发布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的典型案例,取得了较好效果。代表们在审议发言时,对此给予了充分认可。
同时,也有些代表提出,要借鉴地方一些好的经验做法,进一步加强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,让代表们的“金点子”能够真正变成惠及民生的“金果子”。
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本身的质量如何,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审议和办理的效果。因此,首先要完善工作机制,提高议案建议的质量。
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、“一府一委两院”要为代表起草议案建议提供必要的保障,在代表调研、信息资料、数据等方面给予支持,增强议案建议的针对性。各代表团、代表小组可以对代表拟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讨论,一起修改完善,使议案建议能够准确反映民意,让各单位审议和办理时有较强的针对性。
在审议议案时,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机制,坚持“无调研不审议”,议案审议前,先和代表共同调研论证,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,在此基础上,对议案进行审议,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。
在代表建议办理环节,承办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和代表的沟通,努力争取每一件建议都能做到“面对面交流”“肩并肩调研”,不仅要答复代表,更要通报落实情况和具体成效,坚决避免“文来文往”“一答了之”。
在继续加强重点建议督办的同时,也应当健全代表建议评价机制。对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,不仅要听取提出建议代表的意见,更要听取普通群众的意见,必要时开展“背对背评价”,让群众和其他代表进行评价,或者开展第三方评估,以解决代表碍于面子对建议办理情况“被满意”的问题。
还应当完善公开制度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确实不宜公开的外,各单位对议案审议和代表建议的答复及办理情况,都应当依法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,不仅要定期发布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的典型案例,代表对建议办理不满意的,也要定期公开相关情况。
撰稿 / 鲁子舜(人大工作者)
编辑 / 迟道华
校对 / 张彦君上海股票配资一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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